新建住宅区须配置托育设施 厦门市发布托育服务

2022-09-02  

  导报记者注意到,《导则》鼓励各级政府(区、镇街)通过购置、置换、租赁以及旧城改造、存量房建筑功能变更等方式解决居住区或办公区托育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存量房建筑功能改造为托育服务设施的,将免于办理规划条件变更、工规证等审批,而针对新供地项目的托育服务设施,要求其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

  9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方芳 通讯员 方成强)根据政府规划,到2025年厦门全市每千人口将拥有4.5个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意味着今后有更多孩子能够就近托育。近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发布《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要求新建住宅区必须按照一定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



  此外,《导则》明确在完整的一万人管理单元内,应保证每个万人管理单元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900平方米,优先考虑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托育服务设施,其他用地(含居住、商业、办公、工业等)中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300平方米。若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规模不足,应在本管理单元内其他用地进行指标平衡。